請黃珊珊、黃國昌依法論法、放下政治操作!律師老詹有話要說

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媒體人周玉蔻(圖/TVBS)

黃珊珊 認為攻擊蔣萬安的父親章孝嚴不應該,「選舉不用選到沒下限」,黃國昌 更直言揭發章孝嚴的緋聞是濫用媒體公器,也有不少民眾附合這樣的觀點,認為不應該針對蔣萬安的父親和其父親的私領域。

蔣萬安能夠一路平步青雲,兩屆立委到選台北市長,還接棒父親的立委選區,難道和章孝嚴都八竿子扯不上關係嗎?章孝嚴如果不去改姓蔣,蔣萬安能姓蔣嗎?能沾上蔣家的政治資源,競選旗幟放在一起宣傳嗎?

周玉蔻的爆料,連黃國昌也看不下去。(圖/TVBS)

所以章孝嚴怎麼改姓蔣就是關鍵了。偏偏章孝嚴改姓蔣,又不是走法律途徑,而是靠民政局和內政部、法務部橋出來的違法特權行為!

民法上非婚生子女的認領,必須要有血緣關係的相關證明,DNA是最被接納的一種直接證據。光是扶養事實是不夠的,內政部戶政司的認領登記也明載「應提憑醫療機構或經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實驗室開具載明受鑑定者雙方之姓名並黏貼其正面照片且蓋有騎縫章之DNA親子鑑定證明文件」,這不用我多言!

黃珊珊和黃國昌都是我台大法律系的學長姐,也都有律師資格,黃國昌甚至還是非常優秀的民事訴訟法學者,這方面的法律知識應該有吧?

而且章孝嚴作為一個擔任過外交部長、行政院副院長甚至貴為總統府秘書長的已婚者,和他人發生婚外情關係,導致女方身敗名裂,可以說是單純的私領域嗎?都不用懷疑是否有利用權勢之類的問題嗎?私領域和公領域可以一刀兩斷來劃分嗎?

章孝嚴特權改姓、餘蔭惠澤蔣萬安就是應該被檢討的,其中的違法缺失應該受到糾正。希望黃珊珊與黃國昌兩位法律人,能夠拋下政治攻防的有色眼鏡、找回法律人的敏銳與正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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