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兩三天,我收到來自各界不少的鼓勵與提問。
有人說改姓氏是章孝嚴的自由與家務事。是這樣嗎?申請改姓氏不同於改名字,現行法律有《姓名條例》與《姓名條例施行細則》,姓名條例第八條已經對更改姓氏有了規範,不是想改就改。
改姓氏可以說是家務事嗎?問題可大了。章孝嚴改姓氏入蔣家,不但會影響到蔣經國與其家屬的人格權,也會影響到蔣家未來的財產權等一系列的私法權益。怎麼會是單純的家務事?
尤其蔣經國又擔任過國家元首,涉及的公共利益真的太大。舉例來說,蔣經國的日記算蔣家的私有財產還是國家財產?如果章孝嚴算蔣家一份子,那他就有話事權了。
既然章孝嚴改姓蔣涉及這麼大的公共利益,那就應該攤在陽光下,從法律角度檢視有沒有走完應走的法律程序? 就如同我前兩篇所提到的,民法上關於非婚生子女的認領,一定要有親屬血緣關係,如果沒有就必須透過法律訴訟程序,透過判決完成認領程序。
所以我們今天應該問請教章孝嚴與台北市民政局:
一、 章孝嚴提請認領申請時是否有血緣鑑定報告?
二、 如無,是否有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
如果沒有上述文件,時任民政局長的林正修與時任立委的章孝嚴可能共同涉及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嫌!
至於章孝嚴與許多人都提到的王昇給予撫養費用一事,前文已經針對這個問題提出反駁了,這邊不再重覆。總之大家會認為參加世界展望會外認養兒童活動後,海外接受認養的兒童可以來台灣向認養人提起認領之訴嗎?
最後,為了釐清整件事實真相,我即將在明天(九月二十六日)早上九點半前往台北地方檢察署,告發當時的民政局長林正修舉與章孝嚴為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的共同正犯。
我們希望透過司法程序,能夠讓當時的會議紀錄與相關文件得以公諸於世,讓特權攤在陽光下,也還蔣家應有的公道!

台北市議員參選人 詹晉鑒 第六選區(大安、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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